装饰垃圾的管理与公众的重要利益和环境有关。我国大多数城市对建筑装饰垃圾的标准化管理都有明确的政策要求。为便于收集和运输,装饰垃圾需要统一储存,由专业的清洁和运输公司清理和运输。装饰垃圾的储存和运输应满足以下要求。
1、实行预约登记、定点交付、定点收集制度。
2、务必分类储存、收集和运输,避免混合、砖石、混凝土、砂浆、木屑等废物。
3、可回收物品应出售给废物回收站。
4、危险废物需要单独收集,放入危险废物收集容器或按社区规定放置。
5、分类装修垃圾应分类收集运输,禁止将分类装修垃圾混运。
6、装修垃圾堆放区应保证至少3天的临时储存能力,并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。
7、单位装修垃圾由生产单位分类、收集、运输,新物业社区装修垃圾由物业公司分类、收集、运输,也可委托卫生公司进行清理和运输。自己运输、代理运输需要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。
8、禁止在人行道、绿地、休闲区等公共区域对装修垃圾进行分类和储存。